中牟医疗保障中心关于解除中止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中牟人民医院店等23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1-08 16:52
为加强和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规定,经研究,现将2025年9至12月定点医药机构解除中止医保协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中牟人民医院店、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中牟姚家镇店等2家药店由于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申请,经研究,于2025年9月26日起解除与其签订的医保协议。
二、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大潘庄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小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万邦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新世纪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雁鸣路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泽松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仁心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四分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平安路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狼城岗中西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学苑路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康源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泰安街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商都路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景明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泽康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刁家店、河南恒宇益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韦滩店、河南沐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同盛堂大药房、郑州民邦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0家药店由于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申请,经研究,于2025年11月20日起解除与其签订的医保协议。
三、河南铭心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官渡大街店存在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4月25日中止其医保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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