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logo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新郑分局解读2025年起基本医保参保政策新变化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9-20 08:55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从2025年起基本医保参保政策有哪些新变化?

一、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

放宽户籍的限制可以让异地就业、异地务工、异地居住和上学的群众和孩子们更好就地参保,从而更好就地就近就医购药时方便医保报销。

这次《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这一要求,针对户籍地限制参保问题专门作出安排,也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尤其是聚焦中小学生儿童和灵活就业人员,提出取消户籍限制,进一步助力新型城镇化取得新的成效。

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与近亲属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就是指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供家人用,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家庭共济能参保,帮助老人帮助小”。

一方面共济的范围扩大到了近亲属。文件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其中,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另一方面,共济地域将进一步扩大。计划两步走,第一步是今年年底之前力争共济范围扩大到省内的跨统筹地区使用,第二步就是明年加快推进跨省共济。当然,要强调的是,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

三、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作为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

连续参保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

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基金零报销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那么可以在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同样也是每年提高不低于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

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了奖励额度,那么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就会被清零,下一年度重新开始计算零报销奖励额度。

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额度最高可以达到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地区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40万元,那么激励机制“奖励”后可以提高8万元,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是48万元。

按照激励措施,只要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这个额度会一直增加下去,每年都可以享受增加后大病保险额度,直到增加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0%为止,等于每年多了一份额外的保障额度。

四、设置等待期是对所有参保人员的保护

一些人平时不生病,不想缴医保,但是一旦生病又想参加医保,希望得到保障,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也是对医保减轻费用负担这项制度功能的认可,但是不鼓励选择性参保,因为这样的操作对那些连续参保缴费的人群来说是不公平的,不能很好地保障这部分人群的权益。

在约束措施方面,《指导意见》设置了“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

《指导意见》明确,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同时,考虑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需至少等待6个月。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这项举措也是维护全体参保人的权益,如果都是生病之后再来缴费参保,那医保制度也将无法持续运行。

举个例子:王大爷因个人原因,连续6年未参保,那么他再次参保就会有8个月待遇等待期(3个月固定等待期+断保年份6-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简单来说,就是王大爷参保后需等待8个月,看病就医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并且在医保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但王大爷可以通过补缴来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王大爷若补缴2年的个人缴费费用,则可以将等待期缩短到6个月。

五、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

新生儿等重点人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对象,按照常规,医保的参保需要核对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常住地等基本信息,但是新生儿往往取名字、获取身份证号码、办户口等需要时间,有的地方对孩子的名字特别重视,半年都取不出来,在原来的制度下参保就特别困难。近年来,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联办,不断优化新生儿参保流程,指导各地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办理、医保参保等“出生一件事”的集成化办理,通过线下的“一厅联办”、线上的“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减少新生儿父母的办事时间和办事成本。

六、改善就医体验,提高参保获得感

改善参保群众就医体验,是提高参保获得感的重要支撑。《指导意见》作出了一系列安排,提升“两个体系”,强化“一个管理”。
    提升“两个体系”:一是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在三级医疗机构服务网络总体上比较健全,重点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下一步,要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及时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同时推动村卫生室合理配备国家集采药品,让群众在家门口就方便地就医购药。二是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健全省、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五级经办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推广医保码和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要丰富参保缴费方式,拓展个人缴费及纳入医保结算的医药费用查询渠道,为参保人员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便捷化的参保缴费等服务。鼓励在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等设置医保服务网点,延伸医保公共服务网络。

强化“一个管理”: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速,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加大力度打击欺诈骗保,帮群众管好、用好医保基金,让医保基金真正用于群众看病买药。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