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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1-11 14:39

为加强和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辖区参保人员利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及省市新增定点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中心经过受理申请、审核资料、现场核验、综合评估、会议研究等环节,拟将以下12医药机构(名单见附件)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41111 20241118

受理电话:0371—60890205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拟新增郑州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名单

 

20241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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