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完善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有效解决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 73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 号)《郑州市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郑财绩〔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实现基金监管关口前移、高效、精准,规范第三方机构监管服务机制,现需要对第三方机构为基金稽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询价。
一、询价项目:
郑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选用第三方机构为基金稽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
河南省内地区。
三、项目基本情况:
签约单位在郑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时作为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四、询价内容:
甲方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稽核时第三方提供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财务会计、病案分类研判等技术支持服务。
五、询价条件及要求:
1、第三方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止到采购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此次项目询价的第三方机构需提供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第三方机构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附在应答文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询价(查询对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6、第三方机构须提供近三年以来至少1份类似项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
7、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盖上公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在工作时间到郑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A2055室投放询价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未能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报名地址:河南省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1号20楼
联系人:陈老师 67187368
郑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稽核中心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