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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保登记部分业务处理办法的告知书
来源:本站  时间:2022-12-14 16:03

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受疫情影响,未能在2022年10月份、11月份规定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变更业务2023年1月底前到就近医保办事大厅提交业务变更申报表和书面“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办理相应月份医保生育补缴、核销、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022年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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