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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郑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白内障手术,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费用,会按照相应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其中,在省级一级医院,郑州市一级、二级医院和县级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在省级三级非三甲、二级医院和郑州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在省级三甲医院报销比例为88%。需要注意的是,报销设有起付标准:省级一级医院,郑州市一级、二级医院和县级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省级三级非三甲、二级医院和郑州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省级三甲医院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费用是扣除起付标准后按比例计算。此外,白内障手术中使用的人工晶体等医用耗材,部分也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但会有一定的报销限额规定。具体的限额标准,会因耗材的种类、规格等有所不同。您在手术前,可以向就诊的医院医保办详细咨询您所选用的人工晶体等耗材的报销情况。同时,为了顺利享受医保报销,请您在就医时务必携带好本人的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按医院的医保结算流程进行操作。后期有医保及生育保险疑问可以直接拨打24小时咨询热线0371-12393。
2025-03-11 14: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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