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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郑政办〔2022〕47号)文件明确了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职职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00元,普通门诊统筹年度限额仅供参保人员本人当年度使用,不能结转下一年度。额度用完后需要继续门诊看病的话,可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024-04-18 1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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