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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缴费。 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法定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办法政策规定,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补助标准为:顺产700元;剖宫产1600元)。为减轻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我们借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于2018年修订我市职工医保办法时,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明确了将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且正常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待遇标准按我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当前,由于国家和省未出台有关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现阶段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仍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此问题,若上级有了新的精神,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认真执行。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办法政策规定,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补助标准为:顺产700元;剖宫产1600元)。为减轻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我们借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于2018年修订我市职工医保办法时,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明确了将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且正常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待遇标准按我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当前,由于国家和省未出台有关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现阶段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仍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此问题,若上级有了新的精神,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认真执行。
2023-04-27 10: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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