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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办理完毕
办理单位
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回复内容
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 局郑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医保〔2019〕8 号)规定,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居民,可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到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个人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并享受财政补助和居民医保待遇。
2022-09-27 15: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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