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郑州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工作,进一步减轻恶性肿瘤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起草了《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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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附件2:关于《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2025年4月14日
按照程序规定,市医保局于2025年4月14日至12月20日对《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邮递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