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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6-19 11:06 

为进一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关系转移接续期间,因政策不统一造成的医保待遇中断等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规程>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郑州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现就《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因郑州市医疗保障工作阶段需求,现特定公示期为7天,请于2024年6月25日17时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医保局。

      真:0371-67880306(转A2003室收)

电子邮箱:ybjdybzc@126.com

政府网站: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凯旋路郑州报业大厦A座20楼(A2003室)邮编450000

 系 人:李 强   电话:0371-67880238

按照程序规定,市医保局于2024年6月19日至6月25日组织对《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邮递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