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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2-21 15:34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193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明确郑州市新增、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定价程序和原则(暂行)的专题会议纪要》(郑医保会纪〔2021〕2 号) 规定,市医保局从《郑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专家库》中抽取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于221日联合市卫健委开展价格论证,拟定《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郑州市医疗保障工作阶段需求,现特定公示期为7天,请于2023年2月27日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市医保局。

  真:0371-67880306(转505收)

电子邮箱:zzsybjjcc@126.com

政府网站: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通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院6号楼(505室)邮编450000

 系 人:刘芳      电话:15903616086

按照程序规定,市医保局于2023年2月21日至2月27日组织对《关于确定2023年第一批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邮递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